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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九龙坡区空缺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告
 
  发布人: 发布时间:2011-01-11 点击数: 【字体: 】 【打印本页】 【关闭本页  
 
 
重庆市九龙坡区空缺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告
 

        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按照区委《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》(九龙坡委发〔2008〕22号)和《重庆市九龙坡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》(九龙坡委〔2009〕 51号)精神,现对拟配备的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告如下:

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;

区监察局副局长1名;

区纪委、监察局办公室主任1名;

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;

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;

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;

团区委副书记1名;

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;

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;

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;

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;

区商业委员会副主任(粮食局副局长) 1名;

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;

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1名;

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;

区档案局副局长(档案馆副馆长)1名;

白市驿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;

重庆渝隆资产经营(集团)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1名;

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1名;

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1名;

杨家坪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
谢家湾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
石坪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
石坪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;

黄桷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1名;

黄桷坪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
九龙镇副镇长1名;

金凤镇纪委书记、党委统战委员1名;

金凤镇武装部长1名;

其余处级副职领导职位8个。

    在全区范围内,区委将按照《重庆市九龙坡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》规定,采取组织推荐提名方式进行提名,2010年1月14日至15日期间,接受单位推荐、领导推荐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。同时,区委将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副职领导干部平职交流情况,做好干部选拔工作。

    接受推荐地点:区委组织部干部

    联系电话:68789622

    特此公告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