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九龙坡区空缺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告
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按照区委《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》(九龙坡委发〔2008〕22号)和《重庆市九龙坡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》(九龙坡委〔2009〕 51号)精神,现对拟配备的处级副职领导职位公告如下:
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名;
区监察局副局长1名;
区纪委、监察局办公室主任1名;
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;
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;
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;
团区委副书记1名;
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;
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名;
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;
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;
区商业委员会副主任(粮食局副局长) 1名;
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;
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1名;
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1名;
区档案局副局长(档案馆副馆长)1名;
白市驿花卉苗木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;
重庆渝隆资产经营(集团)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1名;
九龙园高新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1名;
桃花溪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1名;
杨家坪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谢家湾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石坪桥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石坪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1名;
黄桷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1名;
黄桷坪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1名;
九龙镇副镇长1名;
金凤镇纪委书记、党委统战委员1名;
金凤镇武装部长1名;
其余处级副职领导职位8个。
在全区范围内,区委将按照《重庆市九龙坡区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》规定,采取组织推荐提名方式进行提名,2010年1月14日至15日期间,接受单位推荐、领导推荐、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。同时,区委将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结合副职领导干部平职交流情况,做好干部选拔工作。
接受推荐地点:区委组织部干部
联系电话:68789622
特此公告
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
2010年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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